作者:澄明
離婚了要再重頭一起當然要再結婚, 離開了公司再重返崗位當然要再簽約, 那皈依呢?
有些法師出家人可能會說, 「想要加持想要求法, 當然得要皈依」。星期日有幸恭聞H.H.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, 方才明白, 作為佛教徒, 我們皈向依靠的, 當然應該是佛陀, 乃至於整個佛教, 如果皈依的上師是有證量的, 就不用再皈依。
加持不能貪, 皈依就更不能貪了。
那如何鑒定上師是有正量呢? 當然是參照128條知見。
怎樣才需要再皈依? 如果你的上師是邪師, 或者跟的是外道, 就必須再皈依了!
當中多少人走了多少冤枉路, 花了多少心血光陰, 方知走錯了需回頭。
真心感恩!自己從天主教到佛教, 當中不要問只要信的信仰方式令自己一頭霧水, 為啥打完左臉要讓給再打右臉? 從外道到正法, 才明白因果影響一切, 從接觸修行就選對了正道, 努力守戒行善, 一直往幸福了生脫到的道上前進!願大家一起加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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