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24日 星期五

從蠻橫的人身上學習



作者:王子

前兩天,開車出門路上,遇到一名男子在馬路的中央緩慢的踩著自行車。當時,我車在後頭沒法子越過前行,於是就輕輕地鳴車笛示意。 原本以為他只是不知身後的情況在馬路中央慢駛。哪料到這男子竟然就把自行車停在馬路中央,下了車沖著我破口大罵。

心想他駡過後該會把自行車往旁邊挪開吧。哪知他竟然故意地在馬路中央繼續慢條斯理地踩著。沒辦法,我便再次按響車笛。他又再次把自行車停在馬路中央,下車再次對著我大駡。我心想犯不著跟這樣不講道理的人一般見識。也就低下聲氣請他讓路。他還是自顧自地在馬路中央踩著他的自行車慢慢的前行。直等到他踩著車拐入叉路,我才能通暢無阻地把車前駛。可就在把車開走時,我經不住開口駡他:「野蠻!正PK【註】!」

剛駡出口,心裡就馬上知道自己的修為過不了關,也犯下了口業,作為一個修行人,我是著魔了。

回想起自己曾恭聞 H.H.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《心動著境即是魔》之第十七條:以受對方辱,而生煩惱,即是我執魔。可是在面臨這個完全不講理的受辱駡之境,我等凡夫的本性就即刻顯現出來了。忍辱委屈這關著實不容易過啊!這事件讓我明白這是對放下我執的一個考驗,不要執著他人的辱罵而心生煩惱罣礙,其實此時應自我檢討,若是他人之過,就不應起瞋恨之心而令自己難受,何必因他人之過而懲罰自己,應於適當時機再來提醒對方,使其歸於正。若確是自己之失,更應感恩他人之提醒而使自己能修正自己的行為。

真要感謝這位騎自行車的男子,讓我知道自己在面臨受屈辱中得到磨練,我才能有機會學習斷除瞋恨心。七佛略說戒經曰:「忍辱第一道,佛說無為最。」可見忍辱是一切法中最高之法,不修忍辱,就難斷瞋恨之心,而由此瞋恨之心促使犯戒而行諸多惡業,作出不利眾生之事。故此,修行人修持忍辱,雖處八風而不動,安受屈辱而不報怨,就不犯持明之重戒,由是行持戒因,就必能修定,由定而得般若妙智。



【註】: 委婉稱PK,香港粗俗惡語指叫人去死之意,已成為口頭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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